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海洋局、教育部联合印发的《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国海发〔2014〕21号),为促进共建高校与海洋科研、业务机构交流合作,引导高校教师了解海洋事业发展及海洋人才需求,国家海洋局将于近期启动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鼓励支持高校选派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国家海洋系统事业单位进行研修。现将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报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情况 
      13家海洋人才港接收单位计划接收中青年教师60~80名。研修期限为3~12个月,方式为全脱产。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岗位需求信息详见附件2。 
  二、报名条件 
      1.具有学校正式编制的教职员工;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海洋事业发展精神; 
      3.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 
      4.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好的科研能力; 
      5.身体健康。 
  三、报名方式 
      请登陆“国家海洋人才网”(www.ohrc.org.cn),查询浏览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接收岗位,填写《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项目岗位申请表》(详见附件1),于6月26日前将申请表交至组织人事部师资科,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联系人:王海鹏,联系电话:84763517。 
  四、培养管理 
      1.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按照学校《大连海洋大学教师国内研修培训管理规定》(大海大〔2012〕298号)和《大连海洋大学青年教师参加社会实践锻炼暂行办法》(大海大〔2012〕296号)文件管理。
      2.海洋人才港单位根据本单位有关规定,为访问学者发放劳务费,主要用于访问学者食宿补贴,也可为指导教师发放相关补助。 
  
附件:
关于开展2015年海洋人才港访问学者报名推荐工作的通知.docx 
组织人事部 
  2015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