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洋大学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学院)文件 
  大海大研发[2015] 8 号 
   关于开展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位授权点:  研究生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适应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需要,决定开展2015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依据和范围 
      1、本次遴选依据《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大海大 [2015]50号)(附件1)的相关要求进行; 
      2、本次遴选按二级学科(学术型学位授权点)和领域(专业型学位授权点)进行,包括我校现有的学术型学位授权点30个和专业型学位授权点14个(附件2)。 
  二、申报条件 
      1、符合《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大海大 [2015]5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工作程序及要求 
      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由二级学科(或领域)所在学院相关负责人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程序和要求如下: 
      1、申请人向学科(领域)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填写《大连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的科研业绩和教学情况证明材料; 
      2、学院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及基本条件进行初审; 
      3、各学院学术分委员会审核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所从事的研究方向是否符合学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表决是否通过审核,并将相关材料报送到研究生学院; 
      4、研究生学院将审核通过后的材料提交至校学术委员会审议批准。 
  四、时间安排 
      1、本次导师遴选中,校内外人员的报名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7月10日; 
      2、各学院于2015年7月15日前汇总并上报《导师遴选报名汇总表》(附件4、5),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学院(综合实验楼s-313,电话0411-84763137,李老师),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XX学院导师报名情况表”); 
      3、各学院于2015年9月10日前完成导师遴选工作,将纸质版申请人的申报材料(附件3),《导师遴选结果汇总表》(附件4、5)报送到研究生学院(综合实验楼s-313,电话0411-84763137,李老师),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命名“XX学院导师遴选汇总材料”)。 
  五、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及时将本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的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相关人员; 
      2、申请人用于本次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科研业绩和教学情况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的业绩和情况; 
      3、若申请人同时申请多个二级学科(或领域)导师资格,且各二级学科(领域)不在同一学院,则需要向每个学院提交1份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4、相关表格及文件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通知公告”中下载。
  2015年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