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硕士点: 
      请根据“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校历”(教务处公布)和“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中所列课程落实教学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 
      请根据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附件1)落实教学任务,A4纸横向打印汇总,分管院长签章后,报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同时,将落实后的任务表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二、填报“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 
      任课教师上网下载《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进度表》(附件2,亦可从研究生学院下载中心下载),与教学任务表一同上报。 
  三、注意事项 
      1.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所列课程为学位课和公共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待2015级新生入学选课完毕后落实; 
      2.选课人数少于4人的课程停开,必修课随下一级修读; 
      3.选课人数为4-10人课程的由任课教师自行安排,上课时间地点初步安排随教学任务一同上报; 
      4.教学任务表和教学进度表于7月9日前上报至学科研究生管理处教学管理科。 
  
学科与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7月2日
附件1 2015-2016学年第1学期研究生教学任务表 .xls
法学院(海警学院)要求:
请将教学任务表和教学进度表电子版于7月8日下班前以专业为单位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