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辽宁省外事(侨务)办公室的统一要求,我校开始组织申报2018年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的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 必须以实质性任务为导向,以推动各类合作项目为主要任务,严格落实“因事定人”“人事相符”的要求。
2. 出访团组数量,应根据任务需要、出国批次限额并参考经费限额严格控制。
3. 出访人员需在出访前3个月,通过学校OA系统提交出国(境)申请,经学校审批后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统一办理出国(境)手续。
4.有出国(境)计划人员需填写《2018年度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表》,(见附件)并由各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将纸质版统一上报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5. 逾期或未报送计划的单位,将视为无出访安排。
二、申报截止时间
联系人:顾洁文,电话:84762681
附件: 2018年度因公出国(赴港澳)计划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17年9月11日